馬菲菲 高廣明 李龍
  2013年元旦左右,想乾一番事業的羅狀在北京包下一家咖啡廳——天空島咖啡廳。然而直到3月,咖啡廳的生意一直不好。
  羅狀很著急,想起自己以前在酒吧工作的時候,聽說過利用“酒托”拉客的事。羅狀於是上網搜索,也在網上發帖子找酒托女,並留下他的電話。
  果然,不久就有“托頭”主動聯繫他。羅狀和“托頭”談好合作,約定每筆“酒托女”帶來的生意羅狀提成消費額的25%,“托頭”拿走75%。每個“托頭”在咖啡廳里都有自己的一個服務員,這個服務員只負責幫這個“托頭”結賬,每天晚上,羅狀都來店里跟“托頭”分錢。
  咖啡店的生意就這樣有了起色。每個“托頭”下麵都有“酒托女”,“酒托女”帶客人到天空島咖啡廳消費,進店後一般先點果盤、小吃、咖啡,價格在300元至500元之間,點完之後,先買單。在這之後,“酒托女”會點一些價格高的東西,比如紅酒之類的。
  案發後羅狀交代,店里所有的酒類飲品都是低價進貨、高價賣出。如每瓶“長城乾紅”進價30多元,售價達到380元;進價為100元左右的“羅納山”等售價在680元至1480元不等;“拉菲傳說”進價280元,售價達到3880元;“百利甜”每瓶進價100多元,售價是每小杯100元。而水果和乾果也是在附近市場上採購的價格低廉的食品。水果基本上是幾元一斤,做成果盤賣180元,乾果像開心果32元一斤,每斤能出4盤,每盤賣50元。
  “酒托女”一天最多會帶來30多名客人,最少也有10人。每單以500元居多,也出現過十幾起5000元左右的單子,上萬元的有10起左右,每天生意金額在5萬元至8萬元,最差也有2萬元。
  那麼,“酒托女”的客人是從哪裡來的?據檢察官介紹,酒托詐騙一般是團夥進行,首先由“鍵盤手”通過微信或QQ聊天方式結識被害人,並以交友為由將被害人的聯繫方式套取,然後由“傳號”人員將被害人的手機傳遞給“托頭”,“托頭”安排“酒托女”電話聯繫被害人,以“交友”、“一夜情”等為誘餌,約至羅狀經營的天空島咖啡廳進行高額消費。
  2013年3月22日,被害人徐先生手機上網時認識了一個女孩,當天晚上,這個女孩約他“找地方坐坐”。見面後,徐先生髮現她還帶著另一個女孩,她們帶徐先生去的地方正是天空島咖啡廳。
  “我們剛坐下,一名男服務員拿著咖啡廳酒水單過來,她們接過酒單點了果盤、小吃等,點的東西一上來服務員拿著POS機過來沖我說,你們一共消費了683元。我看她倆沒動靜就掏出錢包,刷卡結賬。我們聊了一會兒,她們又開始點酒,一共點了4次。第一次服務員找我刷卡結賬是1953元,第二次是找我刷卡1953元,第三次找我刷卡3152元,第四次服務員找我結了9412元,具體點了什麼酒我不記得了,只記得最後一次點了香檳,她們帶我走樓梯上頂層玩噴香檳酒。”徐先生說,當時他礙於面子,刷卡時沒看消費多少,第二天通過銀行查詢賬戶明細才知道,總共消費1.7萬餘元,而他們在天空島咖啡廳總共也就一個小時,後來她們說要去吃飯,徐先生就和她們分手了。
  羅狀供述,“托頭”在咖啡廳有自己的保安,負責在樓下監視“酒托女”和男客人分手後的情況。保安都是男的,主要還是起到對男客人的震懾作用,一般男客人害怕就不會再鬧了。
  截至案發,經查證屬實的涉案金額達20餘萬元。
  經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2014年3月25日,這起近年來北京地區最大的,包括咖啡店主、“托頭”、“酒托”、服務員、保安在內共計18名被告人的“酒托”集團詐騙案在東城區法院公開審理,法官經合議後當庭宣判,主犯羅狀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,罰金4000元;其他“托頭”、“酒托女”、服務員、保安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至十一個月不等的刑罰,並分別被判處罰金。  (原標題:咖啡廳1小時,酒托女騙他1.7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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